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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专项提案今日立案
摘自 晨报
昨日,连夜撰写完成专项提案后,长沙市政协委员、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动委员会委员王林将这份《关于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土地证办理的提案》的专项提案递交到了长沙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当日,经长沙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核,同意立案。按照相关流程,对于提案的回复将在三个月内办结。
提交专项提案时,王林再度向长沙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阐述了提案的主要内容。“土地证问题是关系到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实际问题,如果能够推动这个问题尽早解决也是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所在。”
王林认为,土地证办理难症结的出现,在于目前房地产行业监管是多头管理,并在制度管理上存在一些疏漏。根据目前长沙的实际情况,“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并不是一个现实的方案,为此,他提出了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工商部门分别设置和加强监管力度的解决建议。此后,他也将对此事的后续进展进行持续监督。
长沙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陈伟建在接到提案后,按照相关要求立即对提案进行了审查,他表示,“王林委员提交的提案符合立案的基本要求,同意立案。明天我也将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交办,通过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向涉及到的各个政府部门发放这个提案。”陈伟建称,“收到提案后,各个部门应当在进一步的调查和与递交提案的委员亲自当面沟通之后,在三个月内做出明确的回复。”
展望
《新土地法》有望明年起实施
本报长沙讯 2009年初,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大幅修改的新《土地管理法》草案获得较高的关注度,针对当前土地市场和房产市场的焦点问题,传闻将于明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这一《新土地法》,将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而对目前来说较为棘手的土地证难题破解会不会给以助力?
长期专注于土地法研究的某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次的修改将试图在土地制度、土地财产权上谋求突破。在建设用地权属上,或者土地证问题上,或许会有相应的提及。在城乡统筹的大前提下,新土地法借由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改革在明确财产权方面得以全面推进,从而带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明晰或者也将有所推动,或也可期。 记者刘渝渝
[回应背景]
“讨论国土证办理,是要解决问题,开发商办理国土证是不积极,但是我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找出开发商为什么不积极的原因。”该人士认为,“首先就是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容积率计算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如规划局计算容积率以规划用地许可证面积为基数,而国土局以国土出让合同成交面积为基数。开发商在施工出售阶段还不知道容积率增加,直到国土局办理国土证时才知道容积率增加了,要补交出让金,这显然不合理。”
还有就是补交出让金标准没分时段不合理。“当开发商售完商品房办好房屋产权证,最后办国土证时因为容积率增加要补交出让金,这是应该的。但是所需补交出让金的项目不管是什么时候销售的,都要一律按现行标准计算补交,销售早的售价肯定比销售晚的要低,不分销售时段一律按照现行标准计算补交也是不合理的。”文/记者刘渝渝
有开发商认为政策应该更科学
[不同声音]
“一些项目由于开发和销售周期过长,造成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照水涨船高的新标准进行,开发商也要负一定责任。”一位在房地产业界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这样说。“政府规定的征收标准固然有不够尽善尽美之处,但很多开发商为了获取更高利润,有意延长了开的周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房价一天天上涨,同样的地段,同样的房子,一天比一天卖得贵,拖点时间就可卖得更贵。抱着这种思想,拿到土地之后,不马上开发,先放上一阵子,这样的开发商也不少见。但这样就造成了在完成实际销售之后,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大幅增加,开发商又觉得不合理了。”
文/记者刘渝渝 |